为有效应对公共互联网网络和数据安全新挑战,提升突发事件综合应对能力,保障上海市公共互联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上海市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现组织开展2025年网络和数据安全支撑单位选拔工作,遴选一批技术实力强、社会责任感高、能够高效支撑本市公共互联网安全管理的单位。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
参选条件
(一)基础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者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
2.近三年无行政处罚、商业贿赂行为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法人资格,存续期满3年;
4.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具备固定办公场所及必要技术设施,在上海设有办事处的机构优先考虑,非营利机构不受注册资本限制。
(二)技术能力
1.取得国家或行业认可的安全服务资质,或具备同等效力的检测、管理类认证资质,通过上海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开展的能力评定并取得资质的机构优先考虑。
2.拥有稳定的技术队伍,具备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相关技术认证资质,在网络和数据安全领域具有相关从业案例及项目经验;
3.组织管理结构和体系清晰明确,业绩良好;在网络和数据安全领域或某个特定的方向具备一定综合实力和技术优势。
(三)服务能力
1.具备提供7×24小时网络和数据安全应急保障支撑相关能力;具有实施网络和数据安全支撑服务必须的工作环境、实验环境、工具或软件及其他必要的保障措施;
2.为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提供过网络和数据安全支撑服务并取得良好支撑实绩的单位优先考虑;
3.接受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的监督和管理。
二
工作要求
(一)核心职责
1.在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的指导和管理下,积极配合和支撑我局开展的各类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市公共互联网安全监测通报工作、移动互联网安全检测管理工作、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工作、数据安全监测通报工作、5G应用安全管理工作、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监测通报工作、车联网网络安全监测通报工作、应急保障工作、现场检查工作、系统建设维护工作及其它相关支撑工作。
2.自主开展公共互联网网络和数据安全威胁监测,发现各类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及时向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报告,并提供所掌握的数据和信息;接受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的指导和协调,充分发挥自身技术能力,配合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
3.明确负责人、联络员和工作联系机制,保持7×24小时联系畅通,定期报告网络和数据安全支撑工作开展情况。
4.接受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对本单位支撑业务的指导和管理,对未按要求履行支撑职责、长期配合不力、工作表现较差的单位,我局将取消其支撑单位资格,并停止下一届申请资格。
5.入选支撑单位的有效期为两年。
(二)规范要求
1.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相关规定,不得超出授权范围开展业务;
2.保密义务:建立定密责任人机制,全员签署保密协议,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保密培训;
3.廉洁从业:严禁接受商业贿赂或干预评审工作,涉及利益冲突时应主动申报并回避;
4.应急响应:发现重大安全事件后,须在2小时内启动预案并同步报告上海管局。
三
评选流程
(一)接收申请材料(即日起至8月27日)
申请单位须按《上海通管局网络与数据安全领域支撑机构申请材料》(附件)要求准备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版和扫描版材料各一份,提交至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其中,纸质版须按要求打印装订、编目、密封并盖章后,邮寄至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508号);扫描版(文档命名方式为“申请单位名称-网络和数据安全支撑单位申请材料”,需盖章)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hlwglc@mailshca.miit.gov.cn)。申请截止时间为8月2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我局承诺对申请材料中涉及的商业秘密予以严格保密。
(二)初审与专家核查(2025年8月28日至8月29日)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同时组织专家组评估技术能力与设施配置,通过审查的单位进入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采用评分方式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按评分择优纳入候选名单。
(三)公示与授权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将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公布入选支撑单位名单;并向支撑单位颁发证书,建立有关工作机制,开展日常工作。
四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1-63902000转385
邮箱地址:
hlwglc@mailshca.miit.gov.cn
收件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508号 (陈老师 021-63902000*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