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行业协会的名称:上海市通信行业协会(英文译名:ShangHai Communication Industry Association, 缩写:SHCIA)。

第二条 本行业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精神组建,是由上海市范围内从事通信运营服务的企业和其他经营电信业务的单位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跨部门、跨所有制的非营利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法人。本行业协会经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核准登记,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三条 本行业协会的宗旨是:“团结、服务、公正”。即团结和教育全体会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充分发挥本行业协会作为企事业单位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心全意服务于广大通信行业界同仁;办事公正、公平、公开,积极推进本市通信业的发展,维护企业、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会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是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行业协会发展署,登记主管是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本行业协会同时接受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上海市行业协会发展署、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和活动地域: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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